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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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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闹的小街,和京城也无异,唯一不足的是太暗了。大家各买各的,日子各过各的。虽然死了,也算是永生。

我一口气买了很多想吃的东西,怀里也满满当当了,直到做完了事情没事可做我就开始找陆判。

那个清秀的少年步履缓缓,眉眼含笑,提着两壶酒朝我走来,他的身上也不是先前的红衣,这么多年了竟然换了衣裳。

是一抹黑色,我突然觉得他穿黑色没了先前的明媚,取而代之的是成熟。

其实他早就成熟了,衣裳不过是点缀。

我习惯的打趣道:“你怎么一身黑啊?”

他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,看来对我很是无语。

我又问了一遍:“你怎么换了衣裳?”

他这下子也不看我了。

“你怎么不说话呢?”我不依不饶。

他无语道:“这是紫衣,我的衣服想换就换。”

我突然希望此刻来一道闪电劈了我。最想把话说好的时刻,往往说不好话,还要正撞枪口:“反正看起来一身黑,穿什么颜色也没差啊。”

“哼,这里还都不是人呢,你过人的日子有差吗?!”他语气极不好。

吓得我不敢出声,没出息的保持沉默。

他好像知道我有点怕他,看了我一眼,叹了口气,好像有些后悔:“有时候做事情是为了自个儿高兴。”

然后他抬手开始擦我脸上化的不怎么正常的眉,那眉过黑又过长,很怪异,旁人一看就明白,而我不自知。“你呢,做的事情自个儿乐意吗?”

我尴尬的笑了笑:“嗨呀,女孩子就想漂亮啊。”

“明明不化更漂亮。”

那一刻我有点想哭,但是忍住了。

在喜欢自己的人面前不需要很漂亮,特意乔妆打扮反而弄巧成拙。

他知道我化妆是为了给钟馗看,但可惜的是我不知道他穿紫袍是为了我。毕竟和钟馗穿一样的衣服很没有辨识度。

“我觉得我应该点灯,照亮这里。”

他也头点的如同捣蒜。

约莫我是冥王,我的话一下子传开了,很有“居高声自远,非是籍秋风”的架势。

在这里说不上声望高,但是地府除了下地狱的大家都蛮喜欢我。

从传出来的那一刻,‘点灯’一事刻不容缓,大家都希望冥界亮堂堂的。这些年做了不少大块人心的事,可是天庭对我早就是忍字心上一把刀,恨不得拖我下水,而我对此一概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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